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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变更)图书、音像制品批发、出租、零售经营单位的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6-06-23 来源:文体局 编辑:

  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 象:个人 

  责任部门:文体局
  联系电话:0478-6659861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文体局

  申请条件:设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 

  设定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办理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名称核准; 

    3、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 

    5、地理位置图; 

     6、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情况:未收费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材料、实地审查)—审批—决定、发证—立卷存档  

  表格下载: 

     

   

            音箱制品经营单位申请审核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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