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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跨省流出人员委托换领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6-04-30 来源:市政府网站 编辑:

   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服务对象:个人
    责任部门:公安局  
    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478-6663941

  (二)投诉电话:0478-6663946 
    办理时限代理人到派出所办理之日起60天内,派出所通知代理人领取证件。同时,代理人向公安机关交还申请人的原身份证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杭锦后旗公安局。

  申请条件:申请人为长期在外省工作生活,无暇回巴彦淖尔市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巴彦淖尔市旗县区户籍人员。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办理材料:

  1. 符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证要求的电子相片; 

  2. 暂住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扫描件(照片); 

  3.《办理居民身份证委托书》; 

  4.《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证明》; 

  5. 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在巴彦淖尔网上公安(网址:http://www.bynrga.gov.cn/default.php?mod=c&s=ssb3c1bab)在线填写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申请,上传符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证要求的电子相片及暂住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扫描件(照片)  

  2. 申请人下载填写《办理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并寄送给在巴彦淖尔市直系亲属,委托其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3. 代理人到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递交《办理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证明》,交验本人身份证明,并核对签字确认《居民身份证委托办理申请表》; 

  4. 证件下发后,派出所通知代理人领取证件。

    收费情况:不收费

   表格下载:


            办理居民身份证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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